水保验收公示
航空基地清河雅苑安置房项目
服务事项:水保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24-08-29 发布人:Macy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等规定,我单位组织相关单位、专家对“航空基地清河雅苑安置房项目”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并出具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验收结论为合格。
项目概况:
本项目征占地总面积5.05hm2,其中净用地面积4.60hm2,代征道路用地面积0.45hm2。本项目主要建设9栋高层住宅、1栋幼儿园、1栋养老设施以及配套服务设施。总建筑面积162966.93m2,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109419.86m2,地下建筑面积53547.07m2,容积率为2.38,建筑密度为19.57%,绿地率为35.38%。 项目于2021年3月进入施工准备期,2024年6月建成。本项目总投资115000.23万元,其中土建投资36803.00万元,资金由建设单位自筹。
验收结论:
验收组认为:建设单位依法依规履行了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程序,开展了水土保持初步设计、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工作,依法足额缴纳了水土保持补偿费。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设计的各项水土流失防治措施,施工质量满足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防治目标达到了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目标值。水土保持法定责任完整,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现根据相关要求,现对该项目通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结果进行公示,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公示时间:自2024年8月29日起2024年9月25日止。
监测单位:陕西中蓝工程咨询设计有限公司
验收编制单位:西安国恒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西安渭北航空工业组团保障房开发有限公司
-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西安国恒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监测单位:陕西中蓝工程咨询设计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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