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保验收公示
望谟县乐旺镇污水处理工程
服务事项:水保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21-02-22 发布人:小方
望谟县乐旺镇污水处理工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贵州省水土保持及条例》、《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及《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的规定,我公司于2021年2月组织完成《望谟县乐旺镇污水处理工程》水土保持验收工作,现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进行网上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若有问题反映,请来电或来函联系,也可向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备案部门(监督部门)反映。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2021年2月22日至2021年3月19日)。
(一)公示内容
《望谟县乐旺镇污水处理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详见附件)
(二)公示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社会各界公众可在公示期内,查看附件,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提出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联系人:周主任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18386471220
建设单位邮箱:
建设单位地址:贵州省黔西南州望谟县乐旺镇
水保设施验收单位联系人:谢肖
水保设施验收单位联系电话:15186513597
水保设施验收单位邮箱:2826992116@qq.com
水保设施验收单位地址: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义市民航四小4号3层3号房
- 建设单位:望谟县乐旺镇人民政府
-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黔西南州卓越生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监测单位:无
- 建设地点:无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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