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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公示

环评公示

无锡市敦合商贸有限公司码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服务事项:环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3-11       发布人:小方      

无锡市敦合商贸有限公司码头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8]4号要求,现对“无锡市敦合商贸有限公司码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以便广泛了解社会各界公众对本项目生产过程对周围环境和居民影响的态度,及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具体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无锡市敦合商贸有限公司码头项目

建设单位:无锡市敦合商贸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双庙村志公路志公桥旁无锡九州石油制品有限公司内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租用无锡九州石油制品有限公司1个500吨的液体散货泊位进行装卸作业,货种为液碱,作业方式为船-管道。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无锡市敦合商贸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双庙村志公路志公桥旁无锡九州石油制品有限公司内

联系人:孙总  电话/传真:0510-85866835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环评单位: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孔工   邮箱:695088962@qq.com  联系电话:025-86773179

四、公众意见表

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NYcHEyiOqQYXzLkCPq8yFQ

提取码:b0x6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及意见回馈方式

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从公告之日起至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建设单位将对所反映情况认真核实,调查属实的意见或建议将给予采纳,并将贯穿于整个项目建设过程中。

建设单位:无锡市敦合商贸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1日


  • 建设单位:无锡市敦合商贸有限公司
  •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 监测单位:
  • 建设地点:江苏省/无锡市
  •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