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公示
奎屯金贝物资回收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废旧金属回收加工利用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服务事项:环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3-11 发布人:小方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奎屯金贝物资回收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废旧金属回收加工利用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奎屯金贝物资回收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废旧金属回收加工利用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奎屯金贝物资回收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新疆兵团第七师奎屯天北新区工业园区北区,奎车路东侧,支二路北侧。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具体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1年3月11日-2021年4月8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人:窦总
联系电话:18935856162
- 建设单位:奎屯金贝物资回收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无
- 监测单位:无
- 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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