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验收公示
眉县槐芽东方医院建设项目
服务事项:环保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23-11-03 发布人:余温散尽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眉县槐芽东方医院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眉县槐芽东方医院建设项目
地点:陕西省宝鸡市眉县槐芽镇西站119号
建设单位:眉县槐芽东方医院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3日至2023年12月1日(至少20个工作日)
联系人:胡仓林
联系电话:13992763857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 建设单位:眉县槐芽东方医院
-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眉县槐芽东方医院
- 监测单位:陕西林泉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陕西省/宝鸡市/眉县
- 备注:
附件2:
验收意见及签到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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